司马武当看起来含蓄内敛,如果不是经人介绍,你很难想象得出他有如此复杂的身份: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官、河南军事检察院检察长、中国(国际)书法家协会会员、河南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、教授。司马武当外表儒雅沉静,仅凭此你也绝体会不到他的书法作品中体现出来的那些风格,比如苍劲、雄健,比如舒展、流畅。
外人常常会通过书法作品来推测、揣摩书者的形象,由此而闹出笑话来。书画品评中常说“字如其人”,自然不是把人的衣着外貌与字的结构风格简单等同起来,从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还是人心、人品。因此,无论是认识司马武当还是欣赏他的书法作品,都应该采用识人与论书的两维观照,并彼此打通,相互参证。
司马武当行伍出身,从事检察工作也有20多年了,经手办理了许多案件,其中不乏被称为“军中首例”的案子,只是因为军内保密的原因,不为外人详知;他任检察长5年多来,虽然院里只有五六个人,仍然把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起来了,办案、协调、预防、普法不但都在做,而且做出了成绩,年年受到济南军区和全军的表彰,2001年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人民满意的检察院”。以上这些情况,只是为了说明,司马武当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,而且是一位出色的检察长。
把工作做好,是司马武当立足本职的朴素愿望。与其他工作不同,检察工作不但需要检察官勤奋努力,而且需要他们公正无私,如此才能以正压邪。孟子说“吾善养吾浩然之气”,对于检察官们来说,“养吾浩然之气”尤其重要。所谓浩然之气,是一种精神气质,是一个人高尚、正直人格的外在体现。对于检察官司马武当来说,这种浩然之气在面对腐蚀、威胁以及权势等种种压力时体现得最为鲜明,最为淋漓尽致。
让我们再说说书法。关于写字,郭沫若先生说过:“写好字,不一定要人人都成为书法家,总要把字写得合乎规格,比较端正、干净、容易认。”我年幼的时候也学过毛笔字,一笔一划,横平竖直,要想把字写得方正饱满,首先要静得下心来,不急不躁,其次要集中意志,而且得持之以恒。司马武当研习书法的时间比较长了,他自幼习字,先从唐楷入手,上追魏晋,用功很深。魏碑的古朴典雅,法度严谨,颜真卿的雄强大气,柳公权的洒脱风神,对他人格和作品风格的形成影响都很大。
一个书法家的世界是有限的,一间陋室,一张桌案,一张纸,一管毛笔,就可以泼墨挥毫;一个书法家的世界又是无限的,沉浸于书法的世界里,他可以神驰四海,法象天地,随心赋形。练字的过程其实就是炼心的过程,书法的修习其实也是人品性的修习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书品与人格是相互参照的。
不过练习书法的过程是有形的,修心养性的过程却是无形的。书法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一个人的素质和品格,一个合格的检察官首先必须是一个高尚、正直的人。这是司马武当对书法和检察工作的独特理解,他认为这两者并不像常人理解的那样是矛盾的。
他自己注意人格的修养,也常常向干警们讲述读书习字的好处,提出了每月写一篇文章,每天练一篇字的口号;他晓得做事要从做人起,所以经常告诫干警们要善待自己,善待家人。五六个人的检察院有很多外人想象不到的情况,比如没有职能分工明确的科室,案子来了大家一起忙,有时案子从侦查、批捕到起诉又都是一个人办理,这对检察官的人格要求更为严格,需要他们有更强的自我约束的能力。司马武当的想法和做法使我想起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“先做人后做官”的思想,这种做法在这样一个检察院里似乎有更深的意义。
河南是中国的一个文化大省,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,司马武当就是这块文化沃土上孕育出的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化人。他的居室里弥散着浓浓的文化气息,几案上的文房四宝,壁橱上的满架书刊,点缀四壁的各种古色古香的工艺品。他在谈吐中流露出的儒雅和襟怀,使我深思,并从中获得启示,这就是如何看待和处理书法创作、修身做人与当好检察官这三者之间的关系。
这也是我把他介绍给读者认识的原因。
本文转载自检察日报:http://www.jcrb.com/n1/jcrb378/ca212114.htm 时间:03-05 09:35 作者: 郑博超